2023年7月27日,市民政局聯合市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以及教育、公安、司法、財政、人社、衛健、退役軍人、應急管理、總工會、團市委、婦聯、殘聯等15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轉發山西省委組織部等部門〈關于深化推動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并對貫徹落實好《實施意見》提出了四點要求?,F就《實施意見》的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一、《實施意見》制定出臺的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關于人才隊伍建設的相關指示精神,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重要論述,更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推動全省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創造有利于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成長的空間和社會氛圍,結合近年來相關單位機構職能調整情況、事業單位改革情況以及基層為民服務設施更新完善情況等實際,山西省民政廳對2017年制定下發的《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的實施意見》(晉民發〔2017〕49號)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更加適應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建設要求的《實施意見》。
二、《實施意見》的目標任務
《實施意見》提出了圍繞加快暢通和規范社會工作者參與社會治理的途徑,開發和規范社會工作專業崗位,提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薪酬待遇和激勵保障水平,擴大專業社會工作覆蓋領域和服務范圍,有效吸引和穩定廣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投身專業化社會治理與服務的目標。
三、《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社會工作的決策部署,今后一個時期,各地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拓寬社會工作職業發展空間,不斷優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環境,構建充滿生機活力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發展體系,充分發揮其在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公正和諧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讓廣大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在山西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征程中施展才華、建功立業。
(二)基本原則
各級在推動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和人才激勵保障工作中要遵循堅持黨的領導、把準方向;堅持按需設崗、以崗定薪;堅持分類指導、有序推進;堅持保障基層、穩定一線這四個基本原則。
(三)社會工作職業任務
《實施意見》從以下六個方面界定和明確了社會工作的
職業任務。
1.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理念、方法與技能,提供幫困扶弱、情緒疏導、心理撫慰、精神關愛、行為矯治、社區矯正、社會康復、權益維護、危機干預、關系調適、矛盾化解、能力建設、資源鏈接、社會融入等方面服務,幫助個人、家庭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
2.幫助面臨共同困境或需求的群體建立支持系統;
3.培育社區社會組織、開展社區活動、參與社區協商、化解社區矛盾、促進社區發展;
4.組織開展社會服務需求評估、方案設計、項目管理、績效評價與行動研究;
5.開展社會工作專業督導,幫助督導對象強化專業服務理念、提升專業服務能力、解決專業服務難題;
6.協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冊、培訓與考核,引導和組織志愿者開展社會服務。
用人單位應按照社會工作職業任務要求,結合自身需求與特點明確和規范社會工作崗位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
(四)社會工作崗位設置
《實施意見》區分事業單位、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和企業,分別對其崗位設置提出了要求。
1.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明確社會工作專業技術崗位納入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管理范圍,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專業特點、人員結構,按照突出主系列、兼顧輔系列的原則,確定專業技術主、輔系列崗位名稱、數量及最高等級。
2.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崗位設置。明確要充分利用鄉鎮(街道)和城鄉社區現有的基層公共服務平臺,通過直接聘用、購買服務或提升現有人員社會工作專業技術水平等方式配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
3.社會組織崗位設置。一方面支持社會工作類社會組織發展,并明確以社會工作服務為主的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崗位數量應不低于崗位總數的70%,其他社會組織應結合自身需求和特點開發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另一方面要求逐步加大政府購買力度,增加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使用。
4.企業崗位設置。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根據需要設置社會工作專業崗位。
(五)規范專業崗位聘用(任)
明確實行國家社會工作者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與相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相對應,助理社會工作師崗位屬于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社會工作師崗位屬于中級專業技術崗位,高級社會工作師崗位屬于高級專業技術崗位。
(六)規范專業崗位考核評估
明確采用職業水平資格考試、業績考核和同行評議相結合的辦法,對在崗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專業能力、職業素養和工作績效進行綜合評價。同時,逐步構建適合我省實際的社會工作督導體系,培養社會工作督導人才隊伍。
(七)做好專業人才激勵保障
《實施意見》明確了切實做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保障工作的要求,包括合理確定薪酬待遇、加大表彰獎勵力度、努力提高職業地位和關心人才成長發展。其中,明確對取得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村(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各地應給予職業津貼;明確將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納入我省人才引進范圍,按照規定確定薪酬并享受相關獎勵和優惠政策;明確加大對在艱苦地區工作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的關心關愛力度。
(八)加強工作組織領導
《實施意見》明確在落實工作職責、加大資金支持、加強教育培訓、強化督查落實、加大宣傳力度等五個方面進一步加強對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與人才激勵保障工作組織領導,特別是明確了各聯合發文單位在推動工作落實中的具體職責,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四 、《實施意見》關鍵詞詮釋
1.社會工作是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一種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理念,遵循專業倫理規范,堅持“助人自助”宗旨,在社會服務、社會管理領域,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組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的職業活動。
2.社會工作服務是指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遵循社會工作專業價值理念,運用專業方法為有需要的服務對象(個人、家庭、社區、組織等)提供困難救助、矛盾調處、人文關懷、心理疏導、行為矯治、關系調適和資源協調等方面的專業性服務,以協助服務對象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提升服務對象適應環境的能力。
3.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是具有一定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技能,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教、人口計生、糾紛調解、應急處置等領域直接提供社會服務的專門人員。